附属医院工作人员申领学校图书馆借书证规定
发布时间:2014-02-19 11:19:11 【 】 浏览:2246

为方便附属医院医务人员使用学校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凡需要办证的附院职工可凭所在医院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到学校五台校区图书馆二楼(210室)或江宁校区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

1.由各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审核,给申请领取学校图书馆借书证的本院职工出具介绍信。

2.办理有关手续时,需交所在附院介绍信、1寸照片一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凡有学校图书证的人员在办理离开医院手续时,请所在医院人事部门要求其必须先办理归还图书清证手续,凡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还书清证手续而造成的损失,由该人员所在医院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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