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多媒体教学公共平台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4-02-19 11:24:20 【 】 浏览:1683

江宁校区和五台校区图书馆均设置多媒体教学平台,内有电脑、投影仪、音响功放及教学软件等设备,网络通畅,可供全校师生使用。使用规定如下:

1.各学院、部门借用图书馆多媒体机房,须提前一个月与系统部联系进行预约。

2.各学院、部门借用图书馆多媒体机房用于学校正常教学外的活动,酌情收费。

3.用户使用机房时,需保持机房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入室者需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礼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为了维护广大师生的公共利益,需保持室内卫生,爱护室内设施,不得携带食品及饮料,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禁止抽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5.遵守上课纪律,保持室内安静,不抢占座位和任意搬动电脑及桌椅,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6.使用机器时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开关计算机和私自插、拔外接设备,发现计算机的任何异常或故障现象,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馆网中心管理人员联系,不得随意安装、卸载程序,改动系统设置,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7.自觉遵守国家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在网上发布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反动、淫秽网站,不得下载非法信息,不得在网上散发反动、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

8.请妥善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遗失,由个人自己承担。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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