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读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障读者的正当权益,规范电子资源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并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条 图书馆电子资源指国内外出版商发行的、由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试用、购买、自建及授权免费使用的电子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多媒体资源等。
第三条 合理使用指图书馆电子资源仅限我校师生员工个人学习、教学及科研使用。
第四条 本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时,严禁下列违规行为:
1. 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
2. 在短时间内,超过正常阅读速度连续下载同一数据库中的多篇全文文献;
3. 整卷、整期下载数据库中全文文献;
4. 把个人网络账号或VPN账号提供给校外人员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
5. 私设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
6. 以营利为目的将所获得的图书馆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
7. 未经图书馆许可,向非合法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文献传递服务。
第五条 对发现并查实的违规行为,依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 通报违规者所在院系部门;
2. 责令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文献;
3. 在图书馆网站发布通报;
4. 对违规者进行资源访问限制、停用等处罚;
5. 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赔偿;
6. 因违规行为而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由违规者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