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馆概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江宁校区图书馆LED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19

为使江宁校区图书馆LED显示屏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更好地为大家服务,特拟定本规定。

一、管理及分工

1.江宁校区图书馆办公室全面负责LED显示屏信息的接待、登记、内容审查和签发。

2.馆内各部门需要在LED上发布信息的,信息内容由所在部门负责制作成电子文档,送交馆办审查和签发后转馆网中心负责发布。

3.馆外各部门需要在LED上发布信息的,须提前一天在江宁校区图书馆办公室填写《LED显示屏信息发布记录表》,登记所需发布的内容以及有关要求,由馆办审核和签发后交馆网中心负责制作、发布。

二、信息发布要求

1.图书馆LED显示屏信息发布使用xmplayer软件,统一使用LED屏规定尺寸,确保信息发布的完整、规范。

2.LED显示屏信息制作、调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LED屏信息内容的字体、字体大小、字体颜色和背景;

(2)新书通报、通知等信息内容必须适合LED屏显规定尺寸,否则会导致内容显示不全;

(3)LED屏信息内容排版要兼顾整体效果,字体与背景颜色搭配要合理,力求美观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