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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阅览室管理规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19

1.图书馆根据不同文献种类,分别设置不同阅览室。本校和各附属医院的读者凭本人借书证或校园卡,省内高校读者凭本人通用借书卡打卡入室;校外读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或公函,经工作人员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能入室阅览。

2.保存本、新书和期刊(除社会科学、文艺期刊合订本)阅览室仅限在本室阅览或复印,一律不外借。

3.爱护书刊,人人有责。不得在书刊上圈点,划线,撕割,剪裁。如有发现,按“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书刊遗失赔偿规定(试行)”处理。

4.读者阅览完毕,请按要求将书刊放回原架或放在阅览室桌上,由管理人员归架,不准私自携带书刊出阅览室。

5.为保持良好的阅览秩序,读者请勿用书、书包或其它物品占用阅览座位。

6.读者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请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勿将贵重物品带入阅览室,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7.阅览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读者应做到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不吃零食,不喝有色饮料。

8.阅览室是防火重点场所,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各类充电器。

9.读者应自觉遵守阅览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章,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或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