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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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联盟;英文名称: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 Library Alliance(简称NMULA)。

第二条 联盟性质:联盟由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牵头,由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单位自愿参加,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组成非营利性的医学图书馆联盟。联盟不具备法人资格。

第三条 联盟宗旨:依托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网络化、数字化平台,加强与各医院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图书馆联盟服务于各医院医疗科研教学工作的作用。

第四条 联盟目标: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联盟按照学校“临床提升战略”的总目标,充分利用图书馆丰富的数字资源及信息服务能力的优势,为各医院提供数字资讯、信息咨询、课题查新、定题服务、查收查引、论文统计与分析、信息讲座与培训等服务;双方协助沟通、优势互补,合作建设、合作发展、合作研究,深化完善数字图书馆的建设,提升各医院的医疗、科研和教学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凡具有加入联盟的意愿,承认联盟章程,自愿履行联盟章程规定的义务,具备法人资格的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均可以单位的形式申请参加联盟成为联盟成员。

第六条 联盟设名誉会长一名,由南京医科大学校长担任;会长一名,由主管图书馆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会长若干名,由各医院主管科研教学图书馆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秘书长一名,由图书馆馆长担任。

第七条 每届联盟设定有效期为三年。联盟下设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秘书处为经常性与各联盟成员单位联系的常设机构,随时负责接待、接听、接收各联盟成员单位的来访、来电和来函,及时处理或转呈相关部门。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联盟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对联盟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2、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有权向联盟提出在资源共建共享方面的请求支持和帮助议案;有权向联盟提出购买图书、期刊及电子数据库的意见及建议。

3、合法使用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的纸质资源和数字资源。

4、签订“科技信息服务协议书”,优先享用一对一信息服务和上门指导、到院培训服务。

第九条 联盟成员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的会议决议。

2、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支持联盟的发展,发挥自身优势,为联盟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联盟的可持续发展和壮大鼎立相助。

3、按时足额向南京医科大学图书馆交纳科技信息服务费,联盟成员单位会费。

第十条 联盟的活动:

联盟每两年召开一次“图书馆联盟发展论坛”大会。论坛主题由联盟成员单位协商决定,需反映与体现资源建设及信息服务于医疗科研教学的情况和多数成员单位的意见。具体活动内容为主题论坛、总结交流、组织参观考察等。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联盟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联盟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联盟秘书处,其它未尽事宜另行议定。